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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医疗保险金 |
200万 |
因意外伤害或者等待期30天后因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免赔额1万: 1.住院医疗费用: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每一保单年度内,最高给付日数为180日,满期日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我们继续承担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本次住院医疗费用 2.指定门诊医疗费用: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4)中风后门诊复查费、重症心梗门诊复查费;5)门诊手术费 3.住院前后门诊急诊费用:住院前后各30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当日)内,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指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限2次,住院后限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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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
200万 |
等待期30天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恶性肿瘤,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在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保额后,我们依照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1.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加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2.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3. 恶性肿瘤住院前后各30日门诊急诊费用,不包括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累计给付次数以2次为限,住院后累计给付次数以3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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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
1-10万 |
在等待期后初次罹患并经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我们将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恶性肿瘤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因输血导致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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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绿色通道服务 |
免费赠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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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一年 |
交费方式 |
一次性交清 |
基本保额 |
200万 |